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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作者:湘西州人民政府行风热线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行风热线  点击:1973  加入时间:2006-11-16 02:45:42

 

古丈县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施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农民工工资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出台了《古丈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必须分别按建设行政部门审定工程总造价的15%、5%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一次性存入专用存款帐户,专用于垫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款。

二是加大劳动工资宣传,加强民工维权意识。加强劳动工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解决拖欠问题文件精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

三是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促进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实。主要是加强与建设、银行、工会及监察部门的合作,明确各自职责,协调步伐,促进保障金制度向纵深发展。

四是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凡未建立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建立按《湘西州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四方协议书》约定支付工资办法、预存工资保障金、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存在历史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未予解决的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新开工程项目招投标。

今年5月份以来,该县新开工项目4个,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有4户,存入保障金总额达8万元,已支付农民工工资2万元。近日,该县纪委监察局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管理。截至目前,该县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8起,追回被拖欠工资14.811万元。

    

(中共古丈县纪委   詹光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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