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审计局对全县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共计175.6万元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
自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泸溪县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协作精神,踊跃捐款捐物,帮助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为及时了解抗震救灾款物募捐和管理情况,严防部门、单位、个人截留、挪用救灾资金。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审计局组织对全县抗震救灾款物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跟踪审计,重点检查救灾款物的收入、拨付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做到手续完备、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台帐健全,款物是否与账目一致;是否坚持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拨付。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评价,我县抗震救灾款物管理规范,拨付及时,截止6月15日,全县共募捐资金175.6万元,其中民政筹集捐赠172万元,红十字会筹集捐赠1.6万元,工会筹集捐赠2万元,现已全部拨往灾区。通过开展救灾款物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跟踪监管,发挥了纪检监察和审计警示、预防作用,使一些有可能发生的问题不再发生,使一些有苗头的问题得到遏止,使一些募捐承诺数得到兑现,有效地保障了救灾款物安全,从而促进我县社会捐赠管理运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让救灾款物及时拨往灾区,让救灾款物全部用到灾民身上,让政府放心,让募捐群众放心。(泸溪县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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